(原标题: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崔京生先生、杨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截止之日止。本次聘任后,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变更,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经办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项。
崔京生先生,1987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聊城大学理学学士,中共党员。曾就职于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今先后担任易明医药大区总监、销售总监、营销中心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崔京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崔京生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崔京生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杨莲女士,1979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电子科技大学硕士。曾就职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五星电器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至今担任易明医药人力行政中心总监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杨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莲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莲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